站内搜索:
 首页 | 处室介绍 | 江西高教简介 

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5日    作者:    点击:[ ]
发文字号 : 赣教办〔2017〕159号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精神,建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决定开展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高校

参加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高校为全省所有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新设本科院校自批准招生当年起开始参加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

二、采集时间

数据平台开放时间为9月15日—11月15日。所采集数据上报后原则上不得更改。数据将作为今后学校质量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评估和认证及撰写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

三、数据分析及应用

可登录国家数据平台(udb.heec.edu.cn)的“分析与应用”,查询本校2016年度数据分析结果,与同类院校核心数据常模值进行比较,一键生成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应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和填报质量,保证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上报。严禁数据填报中的作假行为。

(二)各高校要明确数据填报工作的分管校领导和具体工作部门,由校办(院办)牵头做好数据采集的统筹组织工作,并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采集上报工作。

(三)各高校在数据平台V3.0上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平台登录地址为:udb.heec.edu.cn。2017年新设本科院校初始用户名为:学校五位代码+user,密码为:pgcj2017,其余高校继续沿用往年用户和密码。由于数据指标以及采集系统的变化,请各高校在数据填报前仔细阅读填报指南(登录系统下载或QQ群中下载)。

(四)准备在今年和明年上半年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高校尤其要做好本次数据填报工作。

数据平台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开发建设和维护。相关数据采集组织工作委托评估中心组织实施,由评估中心提供数据采集的咨询。教育部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面向我省高校开通了qq工作群:416703483,请各高校负责状态数据采集的工作人员申请加入。

未尽事宜,请联系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0791—86756229。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闭

  本网站由江西省教育厅主办,江西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
严禁复制、镜像。备案序号:赣ICP备050058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