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首页 | 处室介绍 | 江西高教简介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9日    作者:    点击:[ ]
发文字号 : 赣教高字〔2017〕49号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中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认定范围

2017年度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等8个类别,认定计划为100个,江西省推荐计划为10个。

2017年度认定分类范围所涵盖的专业见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见教高厅函(2017)47号附件1)。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基本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三、申报名额

2017年度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推荐实行限额申报。南昌大学申报名额为4个,其余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培育单位高校为每校2个;其他普通本科高校为每校1个。

四、组织推荐

省教育厅在各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出10个项目向教育部推荐申报。

五、申报程序

各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填写《申报表》,制作相关视频等材料,并于11月1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本单位联系人信息表(见教高厅函(2017)47号附件6)一并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电子版发至邮箱:16739877@qq.com。联系人:王栋,电话:0791-86765215。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7号)

江西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4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关闭

  本网站由江西省教育厅主办,江西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
严禁复制、镜像。备案序号:赣ICP备05005890号